课程关键词:劳动关系协调员 3级 吴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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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个合格的HR,你是否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法规权衡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与利益?
一、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重要性:劳动关系协调员(师)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、管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、参与集体
协商、促进劳资沟通、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资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。劳动关系协调员(师)是适应社会管理需要的最新职业
之一,也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一个新工种。作为从源头上预防、化解劳资纠纷的重要力量,打造一支经过国家职业资格专业鉴定的
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,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,是推动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二、学习对象
(一)用人单位从事人事、劳动、工资(薪酬)、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。
三、课程:劳动关系协调基础及实务、人力资源管理/劳动合同管理、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、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
(二)从事劳务派遣、社会保险、人才服务、职业介绍、律师服务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。
(三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、劳动监察、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。
(四)地方工会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、集体协商、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。
(五)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或即将从事劳动关系协调、咨询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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